
公告日期:2021-09-30
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9 月 9 日通讯方式
5.会议主持人:王瑞庆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李德成、刘希、唐有根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2021 年上半年度审计报告》,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2021 年上半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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