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3760 证券简称:天然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3)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4)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5)所有“党总支”调整为“党支部”。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
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第二条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成立 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司由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 “公司”)。公司由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更设立;在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汉中市市场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为 :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91610700786968733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700786968733W。
第七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定代表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事会秘书。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组织成员、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 股东、党组织成员、董事、监事、高级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党组织成 第十二条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员、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党组织成员、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党组织成员、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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