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3764 证券简称:斯达电气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授信额度30,000 万元,授信期限 5 年。
担保情况:最高额质押担保,出质物均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合法持有的票据、银行理财等资产。
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为提高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票据等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具体如下:
一、 资产池业务的说明
1、业务介绍:集团资产池业务是指宁波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查询、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以商业汇票、存单、理财项下应收账款、结构性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
公告编号:2025-012
款、国内应收款质押,以出口应收款入池作为还款来源形成共享的集团资产池,办理表内外资产业务,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增值服务。
2、合作银行: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宁波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业务期限:开展期限为不超过 5 年。
4、资产池融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和分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实施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质押物及金额等。
二、 资产池业务的担保
1、担保方式:最高额质押担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为参与资产池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2、担保限额:担保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三亿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公告编号:2025-012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集团资产池合作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项下的第(十)款规定“公司担保债权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以上的单项资产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事项”。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555,595,651.15 元,本次资产池
业务授信额度 300,000,000.00 元,以合并报表范围的票据等资产作为抵押,超过当年度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业务合作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能实现对企业金融资产的统筹管理,提高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占用率,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同时能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现财务结构优化。
五、 备查文件
一、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二、 与宁波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2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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