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3764 证券简称:斯达电气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3.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高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担保;
(四) 提供财务资助;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
(十二)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一)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以及与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合资企业、联营企业);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办法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条第(一)款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款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1)父母;(2)配偶;(3)兄弟姐妹;(4)年满18 周岁的子女;(5)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让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 公司的潜在关联人是指:
1.因与公司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符合前述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第五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进
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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