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8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3767 证券简称:五轮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陈庆梓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4-029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陈庆明,男,1950 年 11 月 18 日出生,泰王国公民,护照号
码 AC2319797。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姓名或名称:UPDATE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住所地:89/5 Village
No.2 Bang Rak Noi Subdistrict Mueang Nonthaburi District Nonthaburi
Province,注册号: 013553400072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8 年 9 月,经被告介绍,原告和泰国 Update Development Co.,Ltd 签订了
在泰国销售电子烟具合同,并向被告账户转账人民币 345 万,由其折算成 50 万美元支付给泰国 Update Development Co.,Ltd,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也拒不退还,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此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判令被告退还人民币 345 万元及利息。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反诉原告陈庆梓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反诉原
告陈庆梓归还人民币 345 万元及其利息人民币 124.2 万元(利息自 2018 年 7 月
30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以人民币 345 万元为基数,按照 0.75%/
月计收,暂计算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人民币 124.2 万元)。
反诉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59.2 万元。
本案全部反诉诉讼费、保全费用由反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审判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4-029
一、本诉被告陈庆梓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诉原告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中介报酬人民币 2 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中介报酬人民币
2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7%,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本诉原告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陈庆梓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34,480 元、保全申请费人民币 5,000 元,由本诉被告陈庆梓负担,本诉原告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人民币 39,480 元,本院予以退回,本诉被告陈庆梓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本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34,480 元、保全申请费人民币 5,000 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反诉案件受理费 22,168 元,由反诉原告陈庆梓负担。
(二)二审情况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 03 民终 3508 号】,二审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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