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9
公告编号:2019-039
证券代码:833770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宏
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以及 2016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共募集资金 200,000,000 元(以
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2016 年 11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16〕474 号的《验资报告》,对前次
股票发行资金进行了验证。股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关
于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2016〕9815 号)对公司前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前次募集资金在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核电新项目投入、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设。为满足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经2017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2017
公告编号:2019-03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将前次募集资金其中用于核电新项目投入的127,000,000.00元中的50,000,000.00元变更使用用途为用于新能源新项目投入。因原定2016年新批复的8个核电项目一直未能批复开工,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核电新项目投入的资金也就迟迟未能发挥作用,同时为满足公司各类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营运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经2017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将用于核电项目投入的77,000,000.00元中的55,000,000.00元变更使用用途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0,251,745.52
元,用于支付发行相关费用、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核电新项目投入、新能源新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共计44,523,687.27 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的投入情况对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0.0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00.00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0,251,745.52
具体用途:发行相关费用 6,630,000.00
核电新项目投入 14,309,517.08
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设 55,496,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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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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