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3783 证券简称:源培生物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源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政策,具体变更方案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
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
3 号,以下简称第 36 号准则)第四条规定外,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应当按照第 36 号准则进行相关披露: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除第 36 号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外,两方或
两方以上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不构成关联方。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第 36 号准则中所指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
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该规定采用简化办法,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规定施行日之间
执行该规定,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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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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