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833784 证券简称:美福润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员工持股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福润”)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董事马元良、殷汉波、邓万才、王耀君、孙颖为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属于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 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定
向回购股份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监事李巍、朱岩、龚坚为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属于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不足二人,本议 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已 对本次回购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 购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 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相关回购条款是指在已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中载明的触发回购情形的相关条款。”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审查反馈意见等要求,公司对《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了修订,
并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2022 年 8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33)和《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39)。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5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终止<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并征求持股员工意见后,拟以回购注销方式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了《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和《关于终止<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和监事均为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
修订稿)》“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之“(三)员 工持股计划的终止”之“3、如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持股计划 中设置的业绩考核指标难以达成,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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