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状况。
公告编号:2025-029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审批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5 年经营目标与发展规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
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9
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股东合理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度的合并财务
报表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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