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6
年经营目标与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4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
公告编号:2026-004
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进、黎翔燕、蔡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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