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44
证券代码:833790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或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审议《关于控股股东或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拟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向各合作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拟让公司控股股东或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与实际合作银行的授信要求为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议案涉及融资担保行为为正常融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担保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相关董事会决议已按关联交易审议规则予以审议并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告编号:2019-044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会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资产或全资子公司股权为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抵押或质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拟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资产或全资子公司股权为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抵押或质押。本议案涉及融资担保行为为正常融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担保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子公司股权为母公司贷款质押,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会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资产或全资子公司股权为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抵押或质押的议案》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1)公司《2019
公告编号:2019-04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版》等规则的要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东兰、刘磊、孙世民
2019年4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