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14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3795 证券简称:十方环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山东十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孙巍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3.43%。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8,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
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 01
执 8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股东孙巍所持有的公司 8,000,000股股份被采取冻结措施,冻结原因系股东涉及民事诉讼履行正常冻结流程所致。(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9
股东姓名(名称):孙巍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无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000,000、13.43%
股份限售情况:8,000,000、13.43%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000,000、13.43%
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2018 年 5 月 15 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2018)辽 01 执 8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公司股东孙巍与张纯清之间的个人民间借贷纠纷,股东孙巍所持有的公司 8,000,000 股股份被采取冻结措施,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14 日止。本次为到期续冻。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辽 01 执 8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
《民事裁定书》。
山东十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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