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2
公告编号:2021-066
证券代码:833802 证券简称:希尔化工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2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其他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
公告编号:2021-066
工建设橡苔甲基酮车间。该橡苔甲基酮车间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1279.52平方米。经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橡苔甲基酮车间的造价咨询,工程建设总造价为壹佰壹拾伍万贰仟伍佰玖拾陆元整(1152596 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关于“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除外。”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关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关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下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08 版)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领域权力基本码 05006-000 处罚项一类裁量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及企业按建设工程造价的 5%-8%进行罚款;决定对当事人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建设工程造价 6%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万玖仟壹佰伍拾伍元柒角陆分(1152596 元6%=69155.76)。
公告编号:2021-066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罚款的缴纳。处罚金额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为杜绝此类事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