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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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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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29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国旅”)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514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本公司于 2017 年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慧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途公司”)。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慧途公司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 1,200.00 万元,持股比例 40%,为第一大股东;其他三方股东
分别持股 32.33%、16.67%及 11%。截至 2022 年末,本公司已实际出资 1,300.00 万
元,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经协商未果,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就出资纠纷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一审判决未支持本公司诉讼请求;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截至报告日,相关股权纠纷尚未达成
一致,公司虽为第一大股东但无法对慧途公司实施控制,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目前慧途公司无实质性经营业务,拟清算注销。
截至 2025 年末,白山国旅对慧途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1,300.00 万元,
未计提减值准备。截至审计报告日,因白山国旅未能提供慧途公司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就慧途公司是否应纳入合并范围、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审计证据,亦无法判断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及可收回金额。
2、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延边福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长春意森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白洋、担保人马超就 “全国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
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增资后持股及利润分配比例。2019 年 1 月 15 日,延边福
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两笔支付投资款共计 200.00 万元。后因合作方违约导致项目无法落地,各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原股东以 200 万元回购相应股权并承担违约责任。
因相关方未履行约定义务,延边福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相关方返还2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各方及担保人另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对还款期限、违约金计算及股权比例重新作出约定。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相关方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公司据此将长春意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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