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1
公告编号:2018-047
股票简称:睿博光电 股票代码:833810
重庆睿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独立财务顾问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二零一八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重组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重组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证券服务机构尚未出具意见,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使用的相关数据均未经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或价值分析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I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睿博光电拟向博迅工业(中国)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正泽汽车 60.00%的股权,同时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博奥实业持有的REBO(美国)40%的股权以及博迅工业(德国)100%的股权。
2、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重组预案已经睿博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请,由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就审议结果另行公告。在交易标的涉及的各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事项。交易标的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4、本次披露的为重组交易的预案,证券服务机构尚未出具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仅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出具核查意见,证券服务机构意见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5、根据未经审计数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初步计算,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5,099,994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76,169,994股;本次发行后,新增股东博迅工业(中国)将新增持有公司11,070,000股,因博迅工业(中国)为博奥实业全资子公司,博奥实业将新增间接控制睿博光电11,070,000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4.53%;同时,博奥实业直接持有公司26,742,955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并通过博森一号、博森二号、博森三号间接控制公司18,985,926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60.03%,即博奥实业合计控制公司74.57%有表决权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汪武扬先生持有重庆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95%的股份,重庆盛华化工有限公
司持有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 99%的股份,重庆博奥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
74.57%有表决权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汪武扬先生间接控制本公司74.57%有表决权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II
6、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等。因此,本次交易是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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