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08
证券代码:833811 证券简称:中新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5月19日9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7年5月19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见证律师:辽宁天博律师事务所吴冬阳律师、杜宏姝律师。
(七)会议地点: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追认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了同席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8日9点-10点
(三)登记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侯静
2、联系电话:15124198816
3、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5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会议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出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
(三)《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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