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证券代码:833811 证券简称:中新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议案》。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否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按上述规定执行后。财务报表主要调整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本期金额43,013,248.19元,上期金额62,896,157.15元;
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本期金额1,479,172.43元,上期金额1,121291.96元;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本期金额3,354,396.91元,上期金额4,275,759.78元;
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本期与上期金额均为零;
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本期金额24,096,669.93元,上期金额14,901,796.49
元;
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本期金额13,170,958.12元,上期金额18,076,134.27元;
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本期金额510,267.88元,上期金额811,573.33元。
(2)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研发费用”本期金额3,314,248.73元,上期金额6,324,124.42元;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利息费用”本期金额108,134.17元,上期金额882,577.49元,“利息收入”本期金额12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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