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0
关于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琦佳”、“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安信证券为凯琦佳组建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小组由闫佳琳、赵跃、林文楷、曹月华、邹静姝、雷舟、宁琼梦共7 人组成,其中,闫佳琳、赵跃为保荐代表人,闫佳琳任组长。辅导小组全体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有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及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辅导对象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本辅导期内,公司接受辅导人员中
董事、副总经理李文胜因个人身体原因离职,新增副总经理林金良。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以下简称“本
辅导期”)。
本辅导期内,安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自学、个别答疑、内部沟通会、中介协调会、案例分析等形式。中介机构就各自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分析和讨论了凯琦佳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及时间安排。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审核要求,对公司在整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形成解决方案;
2、对公司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
据进行核查,进一步确认公司财务核算规范性、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3、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结合行业有关共性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尽职调查,讨论存在的问题、整改方向和解决方案;
4、向接受辅导人员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最新动态信息,对公司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培训,解读 IPO 现场督导相关法规及涉及的财务问题、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及义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规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信息披露准则等相关内容;
5、持续关注公司三会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规范执行三会议事规则,协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决策和治理制度;
6、召开业务与技术讨论会,对企业的核心技术进行梳理并确定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应用。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安信证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相互配合,根据凯琦佳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各证券服务机构对辅导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
对公司新增报告期的客户与供应商,安信证券与各中介机构已根据公司交易情况制定了走访计划,后续安信证券与各中介机构将执行该走访计划安排,不断完善对发行人交易真实性的核查。
2、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较上市公司要求有改善空间
公司已根据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但较上市公司相关要求仍有改善空间。辅导工作小组持续督促公司完善相关治理和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工作。
3、公司业务开拓及业绩增长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 2022 年业务收入的增长情况符合预期,
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新增订单及业务开拓情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安信证券对凯琦佳执行进一步尽职调查,就发现的问题与凯琦佳、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应建议,公司在收到建议后已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1、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较上市公司要求有改善空间
公司已根据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但较上市公司相关要求仍有改善空间。安信证券已积极督促凯琦佳加强对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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