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9
关于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期)
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琦佳”、“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投证券为凯琦佳组建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小组由闫佳琳、赵跃、林文楷、曹月华、邹静姝、雷舟、宁琼梦、杨帆和吉玉蝶共 9 人组成,其中,闫佳琳、赵跃为保荐代表人,闫佳琳任组长。辅导小组全体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有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及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辅导对象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本辅导期内,公司接受辅导人员中董事、副总经理陈思友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职务由总经理阳斌担任。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以下简称
“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自学、个别答疑、内部沟通会、中介协调会、案例分析等形式。中介机构就各自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分析和讨论了凯琦佳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及时间安排。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跟踪公司的经营情况,关注公司 2023年度业绩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现金流量及信用情况,关注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了解公司业务与技术发展的最新情况,对企业的核心技术进行梳理并确定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应用,关注公司最新研发项目及成果转化情况,核查公司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3、对公司子公司名称变更及人员变更事项进行跟踪了解,对公司本辅导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4、督促公司按规定完善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法律权属;
5、进一步梳理了公司的历史沿革,核查了公司产权关系、股权结构是否明晰及符合有关规定,梳理相关整改事项,提出整
改建议,跟进整改进度;
6、了解电容器行业最新发展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盈利水平及新业务领域发展方向;关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和发展计划,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
7、督促公司规范与关联方的关系,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决策和治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相互配合,根据凯琦佳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各证券服务机构对辅导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较为完备,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就辅导对象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全面注册制最新政策文件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
2、公司董监高对于自身义务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履行承诺、保护投资者等方面的义务的理解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辅导小组通过专业人员专题讨论、个别答疑的方式,
促进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充分理解自身所应承担的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义务。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对凯琦佳执行进一步尽职调查,就发现的问题与凯琦佳、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应建议,公司在收到建议后已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1、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较上市公司要求有改善空间
公司已根据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但较上市公司相关要求仍有改善空间。国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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