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新视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国信证券”)作为广东新视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野”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公司自挂牌以来取得股份登记函的定增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序号 股份登记函取得时间 募集金额 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
(元) 集资金用途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 2016年7月8日 1,600,000.00 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增加研发投入
2016年5月6日,新视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800,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00元,
募集资金总额1,600,000.00元。截至2016年5月17 日,公司收到本次定向发行
对象的全部认购款,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海岸城支行,账号为:
1830014170000222。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4887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资金 1,6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核查过程
1. 主办券商通过核查新视野的公司制度、三会文件、询问公司董事长、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方式,核查本次发行是否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发行价款的支付等约定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决议内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发行对象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 主办券商同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认购
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及股转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函等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以及募集资金账户的验资报告、银行对账单、有关交易的财务凭证等有关资料。此外,亦查阅了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核查依据
主办券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同时,依据新视野相关三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及股转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函等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是否与已披露的方案一致。
(三) 核查结果
经核查,2016年4月20日,新视野公布了《股票发行方案》,2016年5月
6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方案》。公
司以2.00元/股发行800,000股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均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成功募集资金1,600,000.00元,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加研发投入。2016年7月8日,股转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新视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4964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2016年8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新增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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