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蓝宝股份
NEEQ: 833830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江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萌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萌萌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五、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8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1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3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27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10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中海地产海纳万商 707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北京蓝宝 指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旺源 指 北京中天旺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旺源文化
创意有限公司
江西蓝宝 指 江西蓝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蓝宝 指 浙江蓝宝新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蓝宝 指 辽宁省蓝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到位科技 指 陕西到位科技有限公司
蓝宝兴 指 北京市蓝宝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年报 指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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