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3830 证券简称:蓝宝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江小平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经审议,公司半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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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
-10,661,443.92 元,公司实收股本是 1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对拟修订《公司章程》工作报告。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9 月 0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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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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