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0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3831 证券简称:鲁华泓锦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
监会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8年9月19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申请,2018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481。2018年10月8日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2019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示了《关于对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主要内容为: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部分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部分修理费确认不及时、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应收票据的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所述行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
公告编号:2019-034
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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