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3835 证券简称:天鸿设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820036;
优先股简称:天鸿优 1;
每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 4.275 元(税前);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30 日;
除息日:2023 年 5 月 31 日;
股息发放日:2023 年 5 月 31 日。
一、 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
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优先股股东派发 2022 年度优先股股息,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 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一) 发放金额
按照天鸿优 1 票面股息率 4.275%计算,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275 元(含税),
合计派发人民币 598,500 元(含税)。
(二) 发放对象
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天鸿优 1 股东。
(三) 扣税情况
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275 元(含税),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日期
根据《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 第二至
第五个计息周期股息支付方式如下: 第二个计息周期为本次发行正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出具的优先股登记证明文件之后一完整会计年度。第二个计息周期的股息计算公式为: 应付优先股股息=乙方持有的优先股总金额*票面股息率。第二个计息期满后的股息支 付时间为本次发行正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优先股 登记证明文件之后一完整会计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两个月内。此后第三至第五个计息期 间及股息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一)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30 日
(二) 除息日:2023 年 5 月 31 日
(三) 股息发放日:2023 年 5 月 31 日
四、 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方式
本次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五、 联系方式
(一) 咨询机构: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05 号百方广场百方大厦 27 层会议室
(三) 电话:0898-66165743
(四) 传真:0898-66165743
六、 备查文件
《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19
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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