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7
证券代码:833839 证券简称:天波信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广东天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 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聚元南路 15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14 万元(“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
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企业品德,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助推电子通信行业集中、规模发展。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系统设备(含固定
和移动通信接入、传输、交换设备)、通信终端设备(含移动电话机、固定和移动通信产品)、金融终端机具、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智能机器人、安防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软件开发;软件设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电信业务销售代理;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及电子信息传输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销售:通信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电脑软件;研发、销售:电子商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挂牌”)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以有限公司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
权益(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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