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33839 证券简称:天波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负责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对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审核
公司内部所属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审查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善风险内控体系以有效管理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的安全和稳健。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本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多年管理经验,保证了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未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内部控制的设计与
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1、政策性风险
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公司取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变更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的风险。
增值税优惠方面: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文)规定,公司缴纳的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大。如果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在未来不能延续或发生变化,或者本公司在未来不能持续取得上述优惠政策认定,公司的税负将相应提高,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要求高,技术更新换代快。如果本公司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不能及时研发成功,或者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受到泄密、侵害,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
公司名称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广东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天波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天波科技(斯里兰卡)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天波科技(尼日利亚)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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