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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30 19:02:24 股吧网页版
永安期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30



公告编号:2021-033

证券代码:833840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2219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9 月 27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铁道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33

1. 终止挂牌的具体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9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 96 次发审委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审核通过。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2. 终止挂牌后的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完成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3.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挂牌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等方式对股东权益保护作出安排,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除外;”公司属于该除外情形,无需制定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4. 股票停复牌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因此,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在原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停牌类别的基础上,增加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停牌类别,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本议案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

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递交申请文件;

2. 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 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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