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3
公告编号:2020-075
证券代码:833840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顾志旭先生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之职务职务,我们审阅了张天林先生的学历学位、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张天林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31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 元
(含税)人民币现金,合计发放现金股利 157,200,000 元。我们认为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的内容,认为公司
公告编号:2020-075
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优先执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了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的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最近三年及一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
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认为最近三年及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义超、黄平、冯晓、黄德春
2020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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