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3843 证券简称:正新农贷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在扬州市邗江北路 298 号山河园会议室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843 正新农贷 2020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强律师、贺黎明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北路 298 号山河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0-004)及《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0-005)。
(二)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王建锋先生汇报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飞先生汇报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四)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
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了详细分析。(五)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公司制订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预计公司在 2020 年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故拟定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不分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八)审议《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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