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02
公告编号: 201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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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3843 证券简称: 正新农贷 主办券商: 国元证券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已于 2018 年 3 月 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 年 3 月 19 日上午 9:00
结束时间: 2018 年 3 月 19 日上午 1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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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3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北路 298 号山河园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现场签到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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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
复印件。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
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8 年 3 月 17 日(8:00—17:00)
(三) 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北路 298 号山河园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腾飞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北路 298 号
联系电话: 0514-87996169
(二) 会议费用: 与会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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