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6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3843 证券简称:正新农贷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建锋、王渠、徐雷于2018年6月26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三方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有效期至另行签署终止协议之日终止。
本次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署协议基本情况
截至协议签署日,王建锋为公司董事长,间接持有43,340,000股,持股比例19.35%;徐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00,000股,间接持有
2,860,000股,持股比例13.15%,系王建锋之配偶;王渠为公司监事,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0,000股,持股比例11.25%,系王建锋、徐雷
之子女。王建锋、徐雷、王渠合计持有公司43.75%的股权,为公司共同
实际控制人。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约定各方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他方意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在作为公司股东行使对公司的任何股东权利时各方须协商一
致,形成一致意见,在相关表决时保持一致性。
三、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
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并健康发展。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告编号:2018—028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