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2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3843 证券简称:正新农贷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锋、徐雷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别/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王建锋 关联租赁 419,832元 399,840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建锋,住所:扬州市广陵区集贤一村3幢402室。
(二)关联关系
王建锋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徐雷、王渠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43.75%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租赁事项系公司向王建锋租赁位于扬州市桐园商业2#101、 公告编号:2018—020
102、103号的房屋用于办公经营,租用面积330平方米,租金38.08万元/年,自第3年起租金每年递增5%,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制定,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关联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房屋租赁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关联租赁的经营场所地理位置优越,便于公司开展业务。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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