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2
证券代码:833843 证券简称:正新农贷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已于2018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5月8日上午9:00
结束时间: 2018年5月8日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北路298号山河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
的议案》;
8. 《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相关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签到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5日8:00-20: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北路298号山河园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腾飞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北路298号
联系电话:0514-87996169
(二)会议费用:与会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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