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12
公告编号:2016-064
证券代码:833851 证券简称:景云祥 主办券商:中信证劵
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
律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律师事务所原因
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等相关法律顾问服务。现由于双方合约于2016年9月1日到期,且与公司距离较远不便于联系等原因,公司根据自身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审慎研究决定不再聘请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公司对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在任期内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法律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敬意。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经与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协商,现公司决定聘用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2016年9月8日,公司与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书,聘任 公告编号:2016-064
其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高管一致同意本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
三、与变更律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6-062)(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告中注明本次发行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现变更为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四、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证号:25101200021464718
负责人:曾家煜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中航城市广场1幢9楼1号
业务范围:普通公司的筹建、设立、转股、增资;企业产权界定、公司制改建、股份制改造;公司治理和合规;协助设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方案;公司资产和股权托管;公司税务筹化和保险安排;公司债权债务重组、清收、变现;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拍卖;A股(境内上市内资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B股(境内上市外资股)首次公 公告编号:2016-064
开发行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境内公司境外发行上市(H、N、S股、CDR等);境外注册中资公司境外发行上市(红筹股);外商投资;境外投资;收购和兼并;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和管理等公司证券法律事务的全面服务。
公司聘请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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