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3865 证券简称:凯盛家纺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凯盛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
年4月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南 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在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2519797867。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凯盛家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凯盛家
股份有限公司。 纺股份有限公司 Kaisheng Hometextile
Co.,Ltd。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人、董事会秘书。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
的形式,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管 的形式。
存公司发行的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公司发
行的股份。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七条 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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