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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2-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昌德微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14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3871 证券简称:昌德微电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向各位董事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14日 上午 10: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黄昌民先生主持,本次 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日常性借款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昌民、王卉洲)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王卉青借入短期资金用于业务发展的日常性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借款不计息或借款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水平。

关联董事黄昌民、黄昌文、王卉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关于对公司2016年关联担保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

2016年8月4日,黄昌民、王卉洲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苏银锡(新区)高抵合字第2016080407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黄昌民、王卉洲以其拥有合法产权的的房屋及所附着土地为江苏银行新区支行与公司自2016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3日止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542,500元整。

关联董事黄昌民、黄昌文、王卉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告编号:2017-001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无锡昌德微电子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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