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2-14
公告编号:2017-002
证券代码:833871 证券简称:昌德微电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年8月4日,本公司与黄昌民、王卉洲于公司会议室签订
协议,交易标的为黄昌民、王卉洲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苏银锡(新区)高抵合字第201608040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黄昌民、王卉洲以其拥有合法产权的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锡房权证滨湖字第40081023号)及其所附着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锡国用(2003)第04014892号)作抵押,为江苏银行新区支行与公司自2016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3日止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542,500元整。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黄昌民直接持有公司46.67%股份,王卉洲直接持有公司13.33%
公告编号:2017-002
股份,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联董事黄昌民、黄昌文、王卉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直接提交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黄昌民 江苏无锡 - 是
王卉洲 江苏无锡 - -
(二)关联关系
黄昌民直接持有公司46.67%股份,王卉洲直接持有公司13.33%
股份,双方系夫妻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黄昌民、王卉洲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苏银锡(新区)高抵合字第201608040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黄昌民、王卉洲以其拥有合法产权的的房屋及所附着土地为江苏银行新区支行与公司自2016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3日止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542,500元整。
公告编号:2017-002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具有合法性、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保证公司正常运营需求和确保资金周转。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公司正常营运的需求,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