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02
公告编号:2017-005
证券代码:833871 证券简称:昌德微电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昌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刊登了本
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公告编号:2017-005
有表决权的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日常性借款预
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 2017 年度拟与关联方黄昌民、
王卉洲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王卉青借入短期资金用于业务发展的日常性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借款不计息或借款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水平。在上述条件下,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要实施借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审议议案,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根据《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股东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不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16 年关联担保事项予以确认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6年8月4日,黄昌民、王卉洲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公告编号:2017-005
锡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苏银锡(新区)高抵合字第201608040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黄昌民、王卉洲以其拥有合法产权的的房屋及所附着土地为江苏银行新区支行与公司自2016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3日止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542,500元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审议议案,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根据《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股东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不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