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6-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昌德微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3871 证券简称:昌德微电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昌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对第一届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及聘任已完成,相关情况如下:一、任免基本情况

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29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黄昌民、黄昌文、王卉洲、黄国荣、詹小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选举沈梅花、许红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告编号:2018-020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4人,到会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00万股,占股份总数100.00%,
会议由董事长黄昌民先生主持。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黄昌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聘任黄昌民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聘任黄昌文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4)聘任王卉洲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5)聘任王卉洲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告编号:2018-020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6月2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钱伟担任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钱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被任命董事长、董事黄昌民持有公司股份280万股,占公司股本
的46.67%;

被任命董事、副总经理黄昌文持有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股
本的25%;

被任命董事、财务负责人、董秘王卉洲持有公司股份80万股,
占公司股本的13.33%;

被任命董事黄国荣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公告编号:2018-020
被任命董事詹小勇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被任命监事会主席钱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被任命监事沈梅花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被任命监事许红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经查,上述人员均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不存在《公司法》限制担任董监高的情形。
(三)任命及免职的原因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本次换届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2、对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