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3
证券代码:833874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世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和授权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22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2%。其中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7,00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4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225,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1%。其中中小投资者共计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5,60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41%。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021%,均为中小投资者。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沈烈、孙洁、许霞因工作原因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与。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管 4 人,出席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现编制《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227,0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编制
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227,0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227,0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等法规和准则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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