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31
证券代码:833874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 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 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 (以下简称“本章程”)。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67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67号文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众发 号文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 万股,于 2020 年 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 万股,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7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精选 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精选
层挂牌。 层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
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在 票,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存管。公司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中存管。公司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会秘
负责管理。 书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一)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
交易;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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