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16
公告编号:2016-029
证券代码:833877 证券简称:万得福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金华万得福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因-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张一为质押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85%。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2月14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此次质押为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的银行授信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对于此次最高额授信,质押权人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两种方式,除由张一为提供上述股权质押外,还由张一为、田莉、金华市宜家进出口有限公司、方俊华提供保证担保。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6-029
本次股权质押,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张一为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0023800股, 56.92%
股份限售情况:20000000股, 56.85%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20,000,000,占总股本56.85%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张一为于2016年1月29日质押20000000
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为公司流动资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质押股份占比56.85%。该股权质押已于2016年12月14日在中国结算公司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最高额质押合同;
(二)中国结算质押登记材料
金华万得福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