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1
关于江西庞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江西庞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庞泰环保”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西庞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庞泰环保的辅导机构为财通证券、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所”)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
根据财通证券与庞泰环保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本辅导期内,财通证券委派了王志、刘阳、向倩兰、孙功勋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王志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参与本期辅导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财通证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登记
材料,并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获辅导备案受理。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财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中伦律所、中审亚太会所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财务内控、重点法律规范性问题加强尽职调查工作力度,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通过组织自学、重点问题咨询解答等多种辅导方式对庞泰环保及被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督促企业健全内部控制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深入了解庞泰环保的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业务等方面状况,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规范,同时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基础以及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组织学习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督促辅导对象学习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了解最新的监管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关注外部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影响。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工作过程中,中审亚太会所、中伦律所作为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配合开展各项辅导工作。各证券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协助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及管理制度进行了充实和完善,辅导工作进展顺利。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庞泰环保的内部控制与财务规范程度尚需持续优化完善,辅导小组积极督促并指导公司提升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庞泰环保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决策与控制体系,能够较为规范地运作,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相比,仍存在需不断规范和完
善的情形;目前,辅导工作小组正在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其按照已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受辅导人员仍需持续加强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关注
辅导小组将继续通过发送学习资料、组织自学、沟通答疑等方式,督促和 协助受辅导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 法治意识、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将由王志、刘阳、向倩兰、孙功勋作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在律师和会计师的共同参与下推进庞泰环保的辅导工作。
(二)主要辅导内容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其他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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