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3888 证券简称:华普永明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7,162,741.9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841,054.40元。资本公积为29,649,260.23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28,287,060.23元,其他资本公积为1,362,200.0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38148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38148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00股,需要纳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金额为23,398,000.00元,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28,287,060.23元。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公告编号:2019-020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快速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该方案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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