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3888 证券简称:华普永明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普永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普永明”)为扩大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购买了位于浙江省长兴县宗地编号为2017(工—142)的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194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别为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次购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限为50年,购买价格为402.84元/平方米,总价为4,813.00万元。2018年2月1日,浙江华普永明与长兴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因公司相关部门间沟通不充分,故未能及时与主办券商沟通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导致公司未按规定召开会议审议此事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19-022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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