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4
公告编号:2018-026
证券代码:833892 证券简称:艺能传媒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接受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8年4月23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 207008号)。
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贺为股份冻结并涉及仲裁事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贺为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解冻,仲裁尚未裁定,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中兴财光华认为强调事项段中的重大不确定性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七条中描述的“尽管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但对 公告编号:2018-026
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该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提及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贺为股份冻结并涉及仲裁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12月19日和2018年 2月 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该事项是公司股东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循久奕”)和上海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奕投资”),因其就2015年5月(公司挂牌前)与贺为先生签署的增资扩股合同存在纠纷,向中国国际贸易经济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冻结贺为先生持有的公司28,554,348股股权。
天循久奕、久奕投资与贺为先生经过沟通未能达成协议,本次仲裁于2018年2月7日开庭,因材料不足,庭上未形成裁决。天循久奕、久奕投资此次仲裁仅针对股份回购事项,并未意图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贺为先生对于公司的治理权限,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本次仲裁结果为对方获胜,则贺为需回购对方所持股份。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争取尽快解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贺为先生股权司法冻结状态;同时公司拟寻找第三方受让投资方股权,作为解决投资方此前股权回购请求方案。
公告编号:2018-026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及进展,积极协调解决方案,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艺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