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5
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7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孝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么淑珍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李孝伟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李孝斌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孝平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孝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李孝平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孝斌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孝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李孝斌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孝伟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孝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李孝伟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博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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