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09
公告编号:2021-047
证券代码:833898 证券简称:聚芯芯片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沈歆煜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2.50%。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700,000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止。冻
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因公司股东沈歆煜未能按约支付吴香辉的借款本息,其所持公司股份被上
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2018)沪 0115 执 22873 号)。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沈歆煜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告编号:2021-047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100,000、25.83%
股份限售情况:0、0%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100,000、25.83%
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1、因公司股东沈歆煜未能按约支付吴香辉的借款本息,其所持的股份 400,000
股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被司法冻结。
2、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股东沈歆煜及其他人与西藏正科芯云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科芯云)签订协议,承担按约向正科芯云交付货物的义 务。由于沈歆煜并未按约全面履行交货义务,违反了协议约定,正科芯云向上 海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股东沈歆煜持有公司
股份 5,7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其中 400,000 股系轮候冻结。本次冻结股份已
解除冻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5)。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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