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鲁舜专审字[2025]第 0687 号
山 东 舜 天 信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ShandongShuntianXincheng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鲁舜专审字[2025]第0687号
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资料是大连壮 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壮元海”)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 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 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 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有关规定,对自查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及的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概述
本公司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从事海水养殖、
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于 2025 年 5 月进行企业所得税
2024 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 2024 年度未考虑税收优惠合理估计计提当期所得 税费用,形成重要差错。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相关规定,公司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 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公司对该事
项进行调整,调减 2024 年度所得税费用 858,536.55 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影响的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
目及金额如下: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报表项目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影响金额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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