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3901 证券简称:壮元海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
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定,制订本章程。 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总监。 书、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优质、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国家级
团结、高效、务实、发展 海洋牧场为根基,以科技赋能育种与生
态养殖,深耕海参、鲍鱼、海胆、生蚝
等多品类海珍,通过标准化加工、创新
产品研发拓展全场景供给,依托全渠道
直达终端,坚守有机纯净、安全可控的
品质底线,传递“壮体元神”的健康理
念,实现生态可持续、产业高质量与消
费者美好生活的共赢。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分别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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